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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高中地理、历史、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2016内蒙古高中地理、历史、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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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 14:34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高中

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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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说明通知已经公布,根据通知,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地理、历史、生物、蒙文地理、蒙文历史、蒙文生物等科目的试卷以新修订的考试说明为命题依据,其他科目的试卷以旧考试说明为命题依据。

为方便广大考生合理备考,特公布2016年内蒙古普通高中地理、历史、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说明。考试说明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中地理、历史、生物学科

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Ⅰ 考试性质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地理、历史、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考试,是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实行的终结性考试,是考核高中学生是否达到国家要求的地理、历史、生物学科课程标准的水平考试,也是检测和评价高中地理、历史、生物学科教学质量的手段之一。地理、历史、生物学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将记入高中学生综合发展报告,为高等院校招生提供重要的基础信息。

Ⅱ 命题指导思想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地理、历史、生物学业水平测试命题,以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地理、历史、生物课程标准(实验)》及《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中地理、历史、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说明》为依据,从自治区高中地理、历史、生物教学实际出发,充分体现高中地理、历史、生物新课程的学科特点和功能价值。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地理、历史、生物学业水平测试命题旨在测试学生的地理、历史、生物学习能力与必备的地理、历史、生物科学素养,着重考查学生对地理、历史、生物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地理、历史、生物思维方法的掌握程度,从而有利于推动自治区高中地理、历史、生物课程标准的实施,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命题坚持能力与知识并重的原则,强调能力立意和基础知识相结合,在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注重对理解能力、获取与处理信息能力、探究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多种能力的考查,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关注人类、社会和环境的相互关系,重视对学生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引导。

Ⅲ 考试内容和要求

地理:

一.测试的能力要求

(一)获取和解读地理信息

1.能够从题目的文字表述中获取地理信息。

2.能够从图表中提取基本的地理信息。

(二)调动和运用地理知识

能够调动和运用基本的地理数据、地理概念、地理事物的主要特征及分布、地理原理与规律等知识,按题目要求作答。

(三)描述和阐释地理事物

1.能够用简洁的文字语言、图表语言描述地理概念、地理事物的特征、地理事物的分布和发展变化。

2.能够运用所学的地理知识,通过比较、判断、分析,阐释地理基本原理与规律。

(四)论证和探讨地理问题

1.能够体现正确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2.基本能够用科学的语言、正确的逻辑关系,表达出解决地理问题的过程和结果。

3.能够运用正确的地理观念,评价现实中基本的地理问题。

二.测试范围与要求

测试范围和具体内容

国家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规定的必修课程内容,即地理必修Ⅰ、地理必修Ⅱ和地理必修Ⅲ的内容。

历史: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一)获取和解读信息

1.理解试题提供的图文材料和考试要求。

2.整理材料,最大限度地获取有效信息。

3.对有效信息进行完整、准确、合理的解读。

(二)调动和运用知识

1.辨别历史事物和历史解释。

2.理解历史事实,分析历史结论。

3.说明和证明历史现象和历史观点。

(三)描述和阐释事物

1.客观叙述历史事物。

2.准确描述和解释历史事物的特征。

3.认识历史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做出正确阐释。

(四)论证和探讨问题

1.运用判断、比较、归纳的方法论证历史问题。

2.使用批判、借鉴、引用的方式评论历史观点。

3.独立地对历史问题和历史观点提出不同看法。

二.考试范围与内容

考试范围包括《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的必修课程 历史必修Ⅰ、历史必修Ⅱ、历史必修Ⅲ三个学习模块的25个学习专题的内容。

考试内容:必修Ⅰ 必修Ⅱ 必修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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