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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内蒙古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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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师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大纲和统一考试时间。由于各地区政策制度有所不同,关于考试报名管理的有关情况也略有不同,请准备参加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考生认真查看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免错过重要信息。下面是内蒙古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安排情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根据“人社部函[2013]33号“文件精神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3]67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统一鉴定工作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在全区范围内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将继续试行“统考日”制度,“统考日”具体日期是5月18、19日,7月21日,9月22日,11月16、17日。

各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盟市鉴定中心”)及各报名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鉴定中心”)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管理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管理

(一)申报条件

各盟市鉴定中心应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要求,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职业申报条件详见自治区鉴定中心网站。

(二)报名要求

1、2013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报名工作均采用在线考务管理系统进行。

2、考生报名时需提交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2张白色背景32mm×40mm彩色近照及同版电子版照片、学历证书、培训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参加二级以上级别(含二级)者须撰写论文的应按相应要求于鉴定前15个工作日提交专业论文或成果(一式三份)。

3、各报名培训机构向其所在各级鉴定中心报名时应提供考生报名材料,并详细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补考人员登记表”及“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报名培训机构考试申请备案表”。各级鉴定中心根据各报名培训机构通过“在线考务管理系统”上报的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后,打印出符合条件考生的“报名花名册”返给该报名培训机构,要求其进行考生信息核对与确认,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交各级鉴定中心。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科目

各职业的考核科目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及综合评审三项(一级和二级需参加综合评审),各项科目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单科不合格者可在一年之内参加一次补考。

(二)综合评审

1、综合评审工作由各级鉴定中心根据申请答辩人数,成立若干组综合评审委员会,对考生进行评审(综合评审办法见附件6)。每个综合评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组长1人,主持答辩工作。

2、心理咨询师需提交两份论文:“案例分析报告”和“个人分析报告”或“研究报告”。

3、除高级职业指导师职业外,其它各职业的论文题目均自拟。

四、鉴定收费

各盟市鉴定中心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所属报名培训机构收费进行监督管理,严格遵循《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相关事宜的函》(内发改费字[2010]2496号)文件中相应职业类别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抬高或降低收费标准,杜绝恶性竞争。

唯学网致力于为考生提供第一手的教育资讯与院校教学服务,因此考生如若获知其他关于更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的所有相关信息,请关注我们,唯学小编相信广大考生只要认真复习备考,把握重点,一定能够顺利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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