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日起,加拿大留学政策将开始执行7大新规,分别是:
新规第一条,留学生必须在注册学校求学,否则可能会被驱逐出境;旧规,申请人只须证明他们有意愿在加拿大留学。
新规第二条,学生签证只发给制定有资格接受国际留学生的教育机构的成功申请者;旧规,任何教育机构均可。
新规第三条,学生签证自动授权持有者(须在制定教育机构学习半年以上以取得学位,文凭等),在预课外时间每周不超过20小时的工作,无需另申请工作签证;旧规,持学生签证的学生需另外申请工签才可打工。
新规第四条,实习工作签证之办法给中学生活制定的教育机构,并且该实习地方是学习的一部分;旧规,只要该实习是学习的一部分,任何国际留学生都可以申请。
新规第五条,游客可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学习签证;旧规,以学生签证的有限期为准。
新规第六条,符合条件的国际留学生毕业后,在等候毕业工签期间可进行全日制工作;旧规,知道毕业工签批下来,留学生才可进行全日制工作。
新规第七条,学生签证在学业完成90天后自动失效,除非获得有效的工作签证或其他在加拿大居留的授权;旧规,现行是以学生签证的有效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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